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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可恩索致力于以负责任且可持续的方式管理和发展业务。平衡我们的经济、环境和社会责任,对于可持续的业务而言是必需的,对我们的利益相关者也是有益的。我们在整个价值链中追求可持续发展,我们希望所有向我们提供材料、产品或服务的个人或法律实体也能如此。

可持续发展的环境要求

遵守法律、环境许可证等规定的所有环境要求;在其组织内实行环境问题责任制;确保其员工受到了适当的环境培训,或具有处理环境问题的适当经验;采用适当的环境管理体系,以确保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取得成效;确保具有用于存储和处理危险材料的书面指令,并确保这些指令已传达给所有的相关员工;确保将最新的物质安全数据表(MSDS 或SDS)提交给可恩索。

企业社会责任要求

1.必须按照公司业务实践政策 或同等道德准则来开展业务活动,且满足其他适用法律和法规。具体包括:
2.确保完全遵照适用的反垄断和公平竞争法规来开展业务。
3.遵照适用的反腐败法,不得为了维持或获得业务或其他利益,受贿或行贿,并向公务人员提供任何有价值的物品。
4.避免供应商利益和公司最佳利益之间出现冲突。
5.如实准确地记录和汇报所有业务信息并遵守所有适用法律,并保证完整性和准确性。
与可恩索进行业务便意味着:
1.可恩索代表访问供应商、参加会议、参观示范工厂时,应自行支付旅行费和食宿费。
2.可恩索代表不得接受任何不合理的或可能对业务交易结果造成不当影响的礼物、款待和开销。
3.供应商不应被迫“赞助”与可恩索集团无关,但与个别员工有关的运动会或其它活动。
4.不允许接受参加供应商的非公开股票发行计划或类似活动的邀请。

职业健康与安全要求

1.遵守所有适用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法律要求。
2.在其组织内实行职业健康与安全责任制。
3.确保具有书面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指令,并确保这些指令已传达给所有的员工。
4.确保其员工接受适当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培训。
5.记录所有事故和采取的纠正措施。在可恩索责任范围内运营的供应商(如:工厂内部、采收、物流服务或植树地点)必须向可恩索传达所有事故。

基本劳工权利的要求

1.不得阻碍其员工行使组织、加入工会和集体谈判的权利。
2.不得歧视任何员工。
3.运营中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非自愿劳动。
4.不得雇佣年龄低于国际劳工组织第 138 号公约规定的童工最低年龄(14 或 15 周岁)或国家法规规定的童工最低年龄(规定的最低年龄更高)的劳工。
5.确保雇佣青年人(年龄低于 18 周岁)不会危害其教育、健康、安全或道德。

工资和工作时间

至少向所有员工支付法律或适用的集体协议规定的最低工资。遵守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 1 、14、106 和132 号)、国家法规或适用集体协议中规定的工作时间。

可持续发展其他要求

供应商必须:
确保并监督他们的次级供应商和分包商在执行为斯道拉恩索提供的服务时遵守这些可持续发展要求;及时汇报任何未遵守可恩索的这些可持续发展要求的行为。 及时汇报会对可恩索的名誉和其他业务产生影响的事故。

如果可恩索要求,供应商必须:

1.提供与可持续发展问题有关的信息和数据(如包括关于可持续发展目标、管理体系、效能和法律合规性的信息)。
2.允许可恩索或可恩索授权的第三方,就供应商对这些可持续发展要求相关(包括但不限于设施、工作簿和记录)的遵守情况进行稽核。
3.如果可恩索发现供应商无法满足这些可持续发展要求中陈述的要求和期望,将对需要更正或改进的相关事宜给予指导。但是,可恩索将根据情况保留如下权利:取消未支付的订单、暂停后续订单或终止与可恩索的合同。
4.如果在含有单独终止条款的主合同中,这些可持续发展要求是合同的附录,则可恩索和供应商均同意,若违反这些可持续发展,将被视为非常严重的情况,可恩索有权终止与供应商的合同。